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电梯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5    访问次数: 1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电梯维保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3000//

3、项目简要说明:西太湖校区现有客梯27台,货梯3台,扶梯3台。因维保即将到期,为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需要电梯维保单位对现有电梯按照电梯维保相关规范流程对电梯进行定期巡检、保养,对故障设备进行及时维修,保障西太湖校区电梯安全和正常的运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护保养)B级或以上资质;

三、维保方式

1半包维保方式 备注:配件费300元以下的由供应商提供。由于采购人使用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重大故障或由于设备老化(如变频器、控制板、继电器、限速器,安全钳,钢丝绳和制动装置等)损坏需要更换,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但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对于配件价格有争议的,由双方另行商议。商议不成时,允许采购人另找修理单位。

2、询价报价中应包括与维保内容有关的所有费用(比如人工、工具、消耗材料、利润、税金等等)。按台数和楼层及合计总价报价。消耗材料指维保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如回丝、纱布、纱带、螺丝、生料带、胶布、胶带、黄油等常用材料。

3、询价文件中应包含配件价格表(见附件),供应商根据配件表提供维修价格,如配件价格表有遗漏的,供应商可以自行添加,对于配件表中没有体现的维修项目,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全包维修。

4、响应文件中应包含公司详细的服务承诺(维保范围、响应时间、完工时限等),承诺内容应满足我校电梯维护要求,应承诺对采购人人员(包括中途调换的人员)进行培训。在基本要求之外能够提供的其他服务也请列出。

四、维保服务标准要求:

1、按照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对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保证每台电梯安全运行。

2、保证采购人通过年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建立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电梯故障情况,档案至少保存4年。

4、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满足正常维护保养的需要,降低电梯维保成本。

1)电梯振动,噪音以及舒适感符合国标GB10058-1997的有关规定。

2)厅门的机电联锁可靠有效。

3)开门机操作稳定,没有摩擦和异常噪音。轿门保护系统运行敏锐,可靠。

4)任何电梯和扶梯的安全回路的工作有效可靠。控屏无短接线(保养及修理时除外)。

5)定期检查所有主要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钢丝绳和制动装置),并在需要时提出建议并调换。

6)每次维保时检查并调试平层的精确性。

7)所有运动部件,如电机,曳引机和导轨等,按有关规定应保持润滑。

8)保持机房清洁,所有必需文件和记录摆放整齐,做到及时更新并容易取得。

9)轿顶,底坑和井道及时清洁,保证电梯的高效运行。

10)操作按钮,灯光照明和楼层显示器工作正常,保持安全清洁。

11)保养的电梯各功能完好,工作正常。

12)根据需要,做好电梯技术参数的升级更新,保证电梯良好的运行状态。

5、要求维护保养驻点服务,并提供驻点人员的姓名并提供他们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6、电梯自检过程中如存在不合格项,维保单位应书面通知甲方,如由维保单位原因导致电梯复检的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7、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设备现状提出合理、完整的系统维保方案。

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中所需的详细的易损备品备件清单。

9、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0、维修及调试有关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应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文明维修和调试;

2)供应商负责保管、自行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

3)供应商应对维修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

4)供应商承担维修调试期间安装场所的安全以及设备和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责任;

11、供应商必须按期进行例行的维保。

12、供应商在每次维保维修完成时须报采购人管理人员确认。

13、供应商应做好每次维保工作内容的详细记录,维保结束后找所在楼宇物业负责人签字。具体内容为:维保原因,解决方法,耗材等形成档案。包括设备型号、工作年限、每次保养、检修的点检表及每次报修的维修记录等。

14、在维保期间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的办公活动,如有个别有可能影响的服务内容,须事前通知,并经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5、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提出的文明服务的要求,维保范围和维保人员活动范围,不得超出需方指定的区域。

16、维保期间产生的任何垃圾、废料由供应商负责清理至采购人指定的区域,供应商的设备工具自行负责整理。

17、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18、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

19、供应商应严格按电梯维保手册及采购人具体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电梯维保服务.

五、对维保人员的基本要求:

1、维保人员必须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对电梯不熟悉的人员,禁止操作需方的电梯设备;

2、维保人员进入机房时,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做与维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3、维保人员只能对电梯设备进行操作,不准动用其他设备;

4、维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安全规定,不准在机房吸烟,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5、设备的资料、图纸要保存好,不准乱放和随意外借;

6、所有维保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合理正确的管理和指示,并对设备日常正常运行使用的知识进行指导。

7、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常识和专业知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文明和安全施工、检修。

8、维保人员在服务期间,某种观点若产生歧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可激化矛盾。

9、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房间(工具间),提供竣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六、安全责任

1、供应商在维保过程中,应加强高空作业防护、防电击等一切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维保过程中,应加强对电梯设备及其它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如维保过程中造成电梯设备损坏、其它设施设备受损,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

3、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规定组织维护维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报价方式及其他说明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询价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所需的设备、辅材、人工费、清运费、与相关部门协调费用、利润、调试、税金、管理费、风险费、文件规定政策性费用、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该报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变动。合同期内维保电梯数量增加的,以实际数量结算。(主材损坏更换或使用期满更新,主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或委托供应商采购,采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所有辅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针对本次维保设备,响应单位应提供常用配件价格清单)

投标报价分两部分报价。第一部分维保费实行全费用固定单价制,最高限价为3000//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二部分维修配件材料费实行全费用固定单价制。*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计算,结算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工作量。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

中标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八、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91日——2027831日,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单位综合考核(每学期一次)满意,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九、付款方式

1、维保费用,采购人考核后每半年支付结算(当年8月份和第二年2月份结算)支付。维保费用最终按实际出入保电梯数量及时间据实结算。

2、配件费用,按季度结算(如1季度费用在4月份结算)。

3、更换配件不再产生人工费,除了主机拆修和钢丝绳更换。

十、考核标准

           常州大学电梯维保考核细则


序号

类别

违规情况

罚款标准()

考核
扣分

1

管理制度

未制定电梯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及相应工作标准

500

5

2

未制定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及实施方案

200

4

3

未按电梯制度建立设备档案、维修保养记录、巡视检查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

500

5

4

未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维修、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等)

200

4

5

电梯巡查、维修、保养记录不完整或登记不及时

200

5

6

运行管理

电梯开始运行前和停机后未对电梯进行检查或无检查记录

1000

8

7

未做好学校各类会议、活动场所的电梯保障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500

5

8

电梯维保人员出现脱岗情况

200

5

9

电梯困人时,接到甲方通知20分钟内未救出人员

1000

8

10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电梯各种设备、管道、线路

500

4

11

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处理完毕后未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1000

4

12

设备管理

电梯设备及设备附件故障未及时维修或制定维修计划

200

6

13

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1000

5

14

未按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标准进行维护或无维护记录

200

5

15

电梯维护保养不达标准

200

6

16

文明环境

施工作业完成之后未及时清理现场

100

4

17

常用工具仪器、备品备件存放杂乱,无醒目标志

100

5

18

维护人员在值班室、设备机房内饮酒、吸烟、动火或有其他违规行为

200

4

19

培训工作

未做好人员离岗时的设备交接、图纸资料移交及操作培训工作

100

4

20

未对管理人员、运行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技术培训或无培训记录

200

4

十一、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两部分报价相加总价最低则中标)。

十二、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价单(含分项报价表及配件价格表,配件价格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00009495@cczu.edu.cn);

3、维保服务承诺书(含维保范围、响应时间、完工时限等);

4、询价公告中要求中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十三、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62815:30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博雅居6号楼。

3、详细情况可现场察看,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4、联系人:吴老师

5、联系电话:0519-88519802

十四、由该采购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对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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