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校区总览  部门职责

综合办公室(电话:88519988)

1.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起草、报送工作。

2.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编制、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装备计划、资金计划申报,招标项目梳理、登记,项目验收申请及付款计划申报工作。工会提案、政府热线书面回复等。

3.协助部门领导开展党政日常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劳资工作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4.协助部门领导落实推进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工作,做好事务联络、公务接待及工作协调,并做好响应领导履责纪实工作信息的登记和报送工作。

5.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部门工作人员职称、职务评审的申报、汇总工作。

6.收集兄弟院校、后勤行业协会的各类会议、调研参会通知等,组织相应工作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学习与相关培训报备工作。

7.负责日常文件、公文、信件、报告、通知等材料的传阅、登记等处理工作。

8.配合资产处做好校区各类用房分配,房屋使用情况汇总备案工作。

9.做好校区资产二级管理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各位资产的维护(维修)申报审批工作,并做好部门行政资产的维修协调工作。

10.负责部门日常事务。处务会记录与整理工作;考勤、值班次数的统计及相关费用的统计工作;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领用登记工作。校区值班和部门值班表编制和沟通处理工作;工会相应活动组织参与工作。行政物资采购、盘点。

11.负责校区网页维护、内容更新和板块优化工作。做好校内新闻审核、编辑和推送工作,做好校区对外宣传工作。做好校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更新、完善工作。

12.负责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做好部门的发文、合同、会议纪要等档案随归工作。负责基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各类装备、后勤服务用房招标各阶段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科(电话:88519802)

      1.负责后勤科各类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文件等起草工作;后勤科各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后勤科工作所涉及的各类项目、设备的招标前期准备、施工管理、验收工作,根据合同对校区内各类经营项目的合同化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水、电、气正常供应与相关管理工作,做好学校节水、节电等节能工作;负责水控系统维护、监控、维修工作,确保热水供应;定期抄录水电表,收取经营单位水电费;负责水、电维保单位、外委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水、电、气相应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雨污管网的日常保养与故障排除工作。

      3.负责校区内各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公寓的计划安排、住宿方案制定与落实工作;宿舍入住、退转宿手续的审核和备案;学生宿舍各类数据的收集、发布、上报工作。

      4.负责学生餐饮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安全保障,负责食堂经营单位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有关餐饮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后勤餐饮服务管理工作,检查和监督后勤服务单位的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物品价格和服务态度。切实抓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联系与协调对餐厅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申领、办理工作。

      5.负责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督促保洁、绿化、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方进行管理、考核和协调;按照学校总体规划,对学校整体绿化工作、节点绿化进行设计、规划、招标、施工管理及后期养护工作。

      6.负责学校公共部位和基础设施的管理、维修改造。

      7.负责临时经营网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校内学生活动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8.负责各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商铺依照合同,合理经营,保障经营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

      9.负责校区日常户籍咨询、办理、接待工作。协助做好校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科(88519803)

      1.负责安保科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2.负责安保科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3.负责学校安保合同执行情况审核和监督工作,督促安保人员严格执行门卫管理、重点部位巡查等制度,保障校区安全稳定。

      4.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以及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消防科(88519803)

      1.贯彻执行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校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和消防培训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校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校区内各单位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对存有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校区内治安技防、消防等设施、器材的采购、检查、维保,以及经费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校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电话:88519802)

      1.负责校区公共部位装备建设及部门资产采购计划、管理工作,包括资产入库、台账管理、资产调配等;

      2.负责校区设备、设施、家具等资产的管理、报修、维修、报废工作;

      3.负责校区校园房产、设施维修、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校区公用房的管理;

      5.完成校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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