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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太湖校区10-11号学生公寓门厅、公共活动室、物业家具采购。
2、项目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
3、项目简介:随着西太湖校区的不断建设,10、11号楼学生公寓将于2021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为了满足以上2幢楼宇的门厅、公共活动室、物业管理室的物业服务办公需求,现购置一批家具,以满足10-11号学生公寓的日常使用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7.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见附件
四、对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方的所有项目投标。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来高校家具采购合同(合同价9万以上)案例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验收单;
2、供应商提供2020年以来的原材料国家级家具类或办公用品类检测中心出具合格抽样检验报告:
①饰面胶合板的抽样检验报告至少含表面耐磨性、TVOC≤0.04mg/m2.h、甲醛释放量≤0.02mg/m3、含水率等4个检测项目;其中,甲醛释放量要求标准基于高校学生群体健康安全考虑有所侧重和提高;
②实木块的抽样检验报告需含有PH值、含水率项目;
③铰链的抽样检测报告项目包含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耐久性80000次要求;
④导轨的抽样检测报告项目包含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耐久性80000次要求、耐腐蚀要求;
⑤PVC封边条的抽样检测报告项目包含耐热循环性、耐开裂性、邻苯二甲酸酯要求。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为无效投标)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要求中涉及的原件由采购方进行核查。
五、技术服务要求:
环保技术标准(满足本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同时,不得低于以下国家标准。)
1、检测标准需达到以下要求:(均按照国家最新标准)
“GB18580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济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2、家具安装完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达到以下要求:
甲醛含量≤0.08(mg/m³)
苯含量≤0.09(mg/m³)
TVOC≤0.5(mg/m³)
六、供货时间、验收等相关要求
1、中标单位在生产之前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家具的颜色需得到采购方认可之后再进行生产加工。
2、根据采购方要求能提供足够场所让所生产的成品家具,透气摆放后再包装进场进行安装,交付时采购方有权委托当地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场进行安装。
3、本次投标产品的交货期为:本工程供货期为所有产品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完毕。
4、产品验收:
(1)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供应商需按照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及技术标准组织生产,采购方随时可以到中标单位的生产现场对家具、原材料的厚度、规格、材质进行抽样检查。
(2)产品安装前,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及技术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3)供应商安装完毕后,采购方有权委托国家级质量检验机构做型式检验,验收时采用的检验方法将按有关国家标准执行。验收合格后,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型式检测报告存在不合格指标的,将加倍抽查,若加倍抽样仍不合格,将判定所供家具不合格并全部退货,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
七、售后服务及要求
1、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低于2年,供应商也可高于此期限投标,免费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所供货物要求实行终身维保;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最低使用年限承诺,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采购方有权追溯供应商的责任。
3、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所供货物制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赶到采购方项目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
4、在质保期内,因采购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应在上述的时限内赶到采购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
5、在质保期满后,货物出现故障时,供应商仍需做好售后服务,并在上述时限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解决。如需更换零部件,采购方支付相应成本费;
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的工作计划书”。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
1、合同签订前,供应商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采购方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转为质保金。
2、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款项的100%。
3、待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两年,采购方退还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的5%的质保金(无息)。
九、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资格要求中需提交的材料;
3、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报价单;
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十、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5:00。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104室(西侧入口进)。
3、详细情况可现场察看,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4、联系人:吴老师
5、联系电话:0519-88519802
十一、由该采购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对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