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2】3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苏组通〔2018〕79号)文件要求。3月9日下午,西太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支部在支部书记孙峰同志的主持下,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全体党员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对照剖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最后,以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孙峰同志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根源,大家要列出整改清单,逐一制定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打造品牌亮点,大家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校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好,在日常党务和各项工作方面,要更加细致、更加严谨,进一步提高个人的党性修养水平,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