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苏组通〔2018〕79号)文件要求。1月17日下午,西太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支部在支部书记孙峰同志的主持下,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观看了党的百年历史学习材料;支部书记孙峰同志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查摆问题情况,请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全体党员进行个人自评,问题查摆,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以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孙峰同志指出:针对查摆问题列出的整改清单,每位党员还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间,作出整改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校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好。全体党员要把这次组织生活会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提质提效,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