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苏组通〔2018〕79号)文件要求,1月18日上午,西太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支部在支部书记蒋伟中同志的主持下,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宣传委员李长荣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支部书记蒋伟中同志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查摆问题情况,请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全体党员进行个人自评,问题查摆,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以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蒋伟中同志指出:针对查摆问题列出的整改清单,每位党员还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间,作出整改承诺。希望通过我们持之以恒的学习,也通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每一位党员都能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牢记使命担当,自觉奋发拼搏,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