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流程及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9-22    访问次数: 472


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常州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常大〔2014〕1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西太湖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年初预算,各科室审核论证后,提交需要采购的资产项目至资产管理科,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中网上提交采购申请,由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后审核办理后续工作。

    二、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的资产,资产处办好入库后,由经手人到资产处设备科办理领用手续,客户联带回交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备案。

    三、由部门自行采购的资产,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入库后,打印入库单,经手人签字备案,并交部门资产管理员保存。新采购资产由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标签后安排张贴到位。

    四、每年寒暑假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对账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各科室三级资产管理员要负责自己所管资产,每新增资产或者借调资产,都要做好相关登记手续。有资产移动、搬动、借用的需向资产管理员报备,如果确实要调拨的资产须到资产管理科办理调拨手续,有关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六、部门待处理(或待报废资产)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定期整理。

    七、关于资产报废处理,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文件要求,到使用报废年限后方可报废;如设备未到报废年限,的确需要报废的,由三级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二级资产管理员签字备案,经部门领导同意,报资产处统一处理。

                                      

   西太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 

西太湖校区管委会固定资产校内单位借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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