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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太湖校区塑料垃圾桶采购。
2、项目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
3、项目简介:2021年二期续建工程建设结束后校区将新增楼宇2栋,学生约2500人。本次购置240升塑料垃圾桶200个,以满足校区日常使用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清单及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240L塑料桶 | L74*W59*H102 | 环卫户外带轮垃圾桶,正面有环卫标识,高密度聚丙乙烯全新料,颜色待选,整体重量不低于12.5公斤,抗冲击,桶身加厚加固材质,倒放静态承重200公斤桶身不变形。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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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垃圾桶一套,如样品不符合要求则此单位为无效投标单位;
五、工期
项目工期:本项目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5天送达指定位置。
六、售后服务及要求
1、质保期:免费质保期2年,免费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提供有关产品的各类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2、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保修期内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余各方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1小时以内响应,小故障3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12小时内修复。质量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时,予以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否则,采购方有权自行派人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在质量保修金内按实扣除,另扣双倍费用作为违约赔偿。
5、因采购方使用不当引起的问题,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
6、货物质量保修期内除人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换。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响应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制造商及制造地点等。
2、响应报价既要有总价,也要有单项报价和每种型号规格产品的单价。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为所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技术总负责,负责所有指示牌直至交付采购方使用前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1)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随响应货物提供的专用工具表、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方案;
(2)提供货物和工程的全套技术文件和资料(含设计图);
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免除且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方在使用该产品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用。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前,供应商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向采购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转为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供应商(质保金不计利息)。
九、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资格要求中需提交的材料;
3、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报价单;
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十、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5:00。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104室(西侧入口进)。
3、详细情况可现场察看,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4、联系人:吴老师
5、联系电话:0519-88519802
十一、由该采购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对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